制度从哪里来
香港《稳定币条例》于2025年5月21日经立法会通过,其中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从此,在业务过程中于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境外发行意在挂钩港元的法币稳定币,都属于须向金融管理局申领牌照的受监管活动。本文依据金管局公开网页与条例文本撰写,具体个案以法例原文和监管指引为准。
制度只针对指明稳定币:即看来是完全挂钩一种或多种法定货币以维持稳定价值的稳定币。与黄金等商品挂钩的代币暂不在该制度范围内,但金管局保留日后扩大定义空间的权力。这也是为什么同一款代币化产品在不同地区、不同法例下的定性可能完全不同,读者不能把一份地区性牌照等同于全球通行许可。

发牌条件的几个关键数字
按金管局发布的发牌制度摘要说明与公开的法律界摘要,《稳定币条例》附表所列最低发牌条件包括几项常被引用的内容。
其一是储备支持:每一类指明稳定币的储备资产组合市值,须在任何时候至少等同于该代币尚未赎回且流通中的面值;监管指引进一步建议持牌人在全额支持之上维持额外缓冲。其二是财务资源:持牌人的最低已缴股本不得少于2500万港元,且应以股权资金支持的流动净资产履行义务。其三是本地存在:除非申请人是认可机构(例如持牌银行),否则须为在香港成立或迁册的公司,行政总裁等主要人员通常居于香港。
赎回是另一根硬杠。条例要求持牌人提供赎回权,行使条件不得过分严苛,费用须合理;持牌人应在收到赎回要求当日后一个营业日内处理有关请求,以参照资产的面值支付(扣除合理费用),金管局批准的情形除外。持牌人还须向持有人提供在其无力偿债时可行使的若干权利说明。
谁能卖、卖给谁
销售环节另有一套限制。只有在香港受规管的认许提供者(包括稳定币持牌人、认可机构、持牌法团、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等)可以在香港销售指明稳定币或向公众展示其销售;由无须持牌的实体发行的指明稳定币,只能售予专业投资者,不能售予零售投资者。换句话说,零售用户在香港市场能合法接触到的,理论上应是持牌人发行的产品;金管局并设有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纪录册,供公众查询已获发牌机构名单。
节奏方面,金管局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实施文件,并于2026年4月10日按新闻稿宣布发出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纪录册同步更新。有意申请人应先阅读《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并与金管局进行初步讨论。
用户怎么用这些信息
对普通读者,这份制度的意义不在哪家平台拿到牌,而在于给了三个可核对的公开坐标:看发行方是否出现在金管局纪录册;读白皮书里对储备构成、赎回时限与费用的描述是否与监管要求一致;遇到争议时按金管局公布的投诉渠道处理。持牌不承诺币价不偏离,也不意味着持有人的每一笔赎回在极端市场下都零摩擦,它规定的是最低标准与问责对象。
也要看到制度适用的边界:条例管的是法币稳定币发行与销售推广,不等于覆盖所有稳定币使用场景;持牌发行人持续受监管检查,但监管频率与结果公开程度以金管局披露为准。把牌照理解为一次性的品质认证,是对制度最常见的误读。
常见疑问
问:在境外发行的美元稳定币受这套制度管吗?答:若发行人未主动向香港公众推广、且代币不以港元挂钩为目的,发行环节未必触发香港牌照,但在香港销售仍须通过认许提供者渠道,零售可售范围因此受限。问:持牌人的白皮书有强制内容吗?答:条例要求持牌人就其发行的指明稳定币发表白皮书,提供全面资料,读者应把白皮书与纪录册信息交叉核对。问:纪录册没有某家机构就能断定其违规吗?答:只能断定其不在已持牌名单内,具体适用需结合条例过渡条文与其业务形态判断。
风险提示:本文仅为监管制度科普,不构成投资建议、法律意见或持牌推荐;相关规则以金管局与法例原文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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