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 MetaBirkins 的 NFT 系列,把毛茸茸的手袋图像挂到链上出售,然后被法国奢侈品牌爱马仕告上法庭,陪审团判它侵权。这个案件常被引用成”NFT 艺术家败诉”一句话故事,但把它按程序时间线摆开,能看到更多对创作者真正有用的细节:法院到底判了什么、没判什么,以及一个自称艺术的项目,为什么还是输在商标问题上。
案件的两条主线:表达自由与商标来源识别
2022 年 1 月,爱马仕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起诉创作者 Mason Rothschild,主张其 MetaBirkins 项目侵犯 BIRKIN 相关注册商标,附带商标淡化与网络域名抢注等诉请。案件前期最大的争点是适用哪套检验标准:创作者方援引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先例(对艺术作品中商标使用较宽容的检验),主张这些手袋图像是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表达;爱马仕方则主张 NFT 的销售是纯商业行为,应适用普通的混淆可能性检验。
2022 年 5 月,法院拒绝驳回起诉:认定对相关图像可以适用对艺术表达较友好的检验路径——法院有一句被广泛引用的表述,认为 NFT 本质上是”指向数字图像位置、并为其真实性背书的代码”,用它来认证图像并不自动把作品变成普通商品。但即便按这个较宽的标准,法院认为诉状里”明确误导来源”的指控已经足够成立的可能性,案件继续走。
这里的关键转折在于:适用宽松标准不等于胜诉。检验的两个问题——商标使用是否有艺术相关性、是否明确误导消费者来源——都要靠事实审理回答。

陪审团回答了什么
2023 年 2 月 8 日,经过三天评议,联邦陪审团认定 Rothschild 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淡化,并且对 metabirkins.com 域名构成抢注,判赔约 13.3 万美元。随后法院在判决中确认,第一修正案抗辩不能免除上述责任。2023 年 6 月 23 日,法院签发永久禁令:停止相关营销与使用,移交域名与关联账号,并按要求申报审判开始以来的相关收益。创作者随后向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公开报道显示二审于 2024 年 10 月进行了言词辩论;截至本文发稿,二审的最终结果以法院公开案卷为准。
值得注意的边界是:这个判决处理的是”MetaBirkins”这个名称与营销方式是否让人误以为来自爱马仕或与其存在授权关系,它没有宣布”所有借用品外形创作的作品都侵权”,也没有判定链上代币本身是商品还是作品这一抽象问题的一劳永逸答案。
给创作者和普通用户的三点提醒
对创作者:给系列起名时,把”描述对象”和”暗示来源”分开。用某个包的外形作画没问题,用一个与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名字做标题、建品牌、设官网域名,就会进入来源识别的争议区;把商标词注册成域名和社交账号名,会额外引入抢注指控。对买家:一个 NFT 项目自称艺术,并不改变它可能踩到第三方商标的现实,被禁令波及的项目,后续交易与展示都可能受影响。对所有人:判赔金额与禁令范围以法院文书为准,媒体报道各有侧重,转载时不要放大成”某类创作整体有罪”。
这个案件没有回答的问题
三点常被过度引申的结论要按原样放回:其一,判决没有宣布”NFT 不是艺术”,法院恰恰认可图像可以构成表达;其二,判赔 13.3 万美元对应的是本案查明的销售与使用规模,不是任何侵权 NFT 的定价公式;其三,二审无论结果如何,都只在第二巡回辖区内有先例效力,不构成全球创作者的统一标尺。把它当”读法示范”而不是”行业判决书”,才是从案例里拿东西的正确姿势。
涉及版权与商标的具体判断因法域、个案事实而异,本文只是对公开判决与报道的梳理,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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